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7月10日,邢台市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覆盖所有施工企业、在建项目。
整治内容包括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整治项目管理人员“思想”安全问题隐患。
主要内容为: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刑法修正案、“双控”机制建设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范学习培训教育不到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督察员制度、未认真学习宣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思想”问题隐患。
二、是整治危大工程未按标准规范施工。
主要内容为:深基坑(槽)开挖及边坡支护、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等超规模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未组织联合验收等问题隐患;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发现异常不及时报告;施工单位未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等问题和隐患。
三、是整治起重机械未按标准规范安拆、运转。
主要内容为:设备安装与拆卸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与现场不符的;不按规定进行自检、验收与检测,不按规定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违规使用的;安拆、附着、顶升加节等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旁站监理、检查验收和未定期检查维护保养限位保险可靠运行的;擅自焊接、改造附着和翻新老旧设备、混装等问题和隐患。
四、是整治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
主要内容为: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生活、办公设施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防火要求,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电焊、防水等明火作业不按规定履行动火审批制度违规作业,木工加工区、物资库等易燃区域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等问题和隐患。
五、是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主要内容为:未按规定对电梯井口、楼层洞口、基坑周边、框架楼层周边、施工升降机卸料口等进行安全防护的;预留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不牢固;卸料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方案实施,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
六、是整治暑期、汛期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不到位。
主要内容为:未制定暑期、汛期施工方案、未开展汛期防汛安全演练、防汛应急储备物资不齐全;施工现场脏乱差,临时用电不规范、私搭乱接,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清运不及时,食堂生活区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和隐患。
邢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监管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处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进行重罚重处,情节严重的,按程序逐级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列入违法违规企业名录(黑名单)。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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