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襄土储告字〔2021〕10号
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襄都区规划塔林路以西,河北皓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东、以北,邢台市第二服装厂(邢台市达仕铭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第二服装厂)以南一宗土地,宗地面积1583.37平方米(2.38亩)。
我中心于2021年4月13日函告市第二服装厂,该单位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土地相邻宗地边界的申请。根据《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要求,我中心将对该宗地土地边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公告,公示期15日(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4日)。同时向市第二服装厂送达现场调查结果(《宗地图》)、《指界通知书》、《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市第二服装厂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如逾期不申请,公示期满后,公告边界线(现场调查结果)自动生效。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0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信都区162万
信都区139万
信都区74万
信都区150万
襄都区72万
襄都区62万
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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