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收储兴达路西侧、牛尾河南侧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1.8461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理合法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镇(办),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莲池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联系人:马玉飞
联系电话:0319-6755533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11月18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信都区162万
信都区139万
信都区74万
信都区150万
襄都区72万
襄都区62万
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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