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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签订购房合同一定注意这两点,纠纷高发地!

2020-12-18 17:42:54 点击 评论

      买房可是一门技术活,尤其是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你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出现了一些错误,或者陷入了一些误区,那就有可能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

      12月18日,邢台房地产业协会政策法律委主任委员,河北鑫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家广其律师受邀走进“住在邢台·第1房产”电台直播间,就购房合同签署中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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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广其律师说,购买期房,首先要注意查验所购房屋的证件,即开发商是否取得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是签“好”合同,把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进行约定。一是,采用采用咱们国家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因为,网签后,一般印刷成蓝色,且带有底纹,被称作“蓝皮合同”,这个合同是可以在房管局备案。二是,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填全约定内容,不要留空白。遇到不需填写的地方,一定划线条将其划掉,不应留有空白。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条款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不理解的内容立即请销售人员解释清楚。如果有销售人员的解释内容,没在合同上载明的或从字面上没有准确表达的,可以让销售人员把其解释的内容写在合同上。

      特别要提醒大家,极易出现纠纷的有两点:一是、并不是合同是蓝色的,就是网签备案合同。有个别不良商家,会用蓝色纸张印刷和备案合同极像的合同蒙骗业主。真正的网签备案合同上有“八大防伪标识”:首页是天蓝色油墨防伪线条双面印刷纸,具有“合同编号”、”二维码”、”房屋代码”、”网签时间”、”备案时间”、”打印时间”“已备案”防伪标识。二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开发商有时会让客户再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如果补充合同降低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并约定如两合同发生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出现这样的情况时,一定要看清内容再签合同。

今日广播节目详细情况,请听下面12月18日“住在邢台•第1房产”录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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