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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总经济师: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

2021-09-08 14:19:47 来源:封面新闻 点击 评论

       9月8日,国新办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意见》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意见》由五部分组成,共20条。

       当前,城市建设进入城市更新阶段,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杨保军表示,《意见》对此划定底线要求。《意见》指出,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最近有的城市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伐移老树现象,引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也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杨保军说,保护古树名木是中国很好的文化传统。老百姓对这些有历史记忆、凝聚了人们情感的一些古树、老房子,是有深深感情的,要尊重这样的感情。“我们这次强调要划定和严守底线,就是要纠正我们在过去更新当中出现的这些不当行为。”

《意见》要求调整工作思路。要求要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要改变以往“拆改留”的逻辑,转变为“留改拆”,不能再走大拆大建的老路,要通过资源的普查,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

        此外,《意见》要求转变方式方法。杨保军强调,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从这些年的经验看,那些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比如扬州、绍兴等城市,往往能够做到不急功近利,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久久为功,才能做好城市的更新和保护工作。”

杨保军称,下一步,住建部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大对地方保护传承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导各地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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