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文章《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文章提到,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坚持“房住不炒”。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多余住房用于租赁,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近期,中央多次重提“房地产税”,加快推进试点深化扩围。此前,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指出“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而在10月15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回顾历史,上一次高频提及“房地产税”还是在2018年,当时财政部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房地产税将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同时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
那么,当前我国房地产相关税收体系现状如何?海外各国的房地产税制有何共性,可以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提供哪些借鉴?2011年以来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效果如何?房地产税开征预计又将对国内市场产生哪些影响?当前哪些城市更适合进行房地产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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