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让您更迅速的了解近期楼市热点新闻,小编将为您全面梳理过去一周楼市政策及动态信息,快来看看吧!
邢台
我市已完成261万栋房屋建筑风险普查任务
近日,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我市完成261.379万栋房屋建筑风险普查任务。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我市确定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平台运作、队伍整合、专家支撑”的工作思路,坚持谋定后动、协调联动、机制带动、数字驱动,探索形成邢台普查模式。在工作推进中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机构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技术保障到位、督导宣传到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发工作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据介绍,今后,我市将依托专业机构技术力量,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做好调查数据成果逐级质检核查工作,对各类数据层层审核把关,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可溯源、可统计、可核查。通过严格初查、筛查、清查、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确保普查工作实效,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我市四地获评“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通报,在石家庄市、邢台市初步考核基础上,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正定县、沙河市、威县、任泽区、巨鹿县5个县(市、区)为河北省节水型城市。
据悉,2021年以来,结合地下水超采严重及水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我省修订了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印发了《河北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提高了再生水利用率等考核指标标准,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向县城延伸。进一步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中关于“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积极推进高标准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组织各地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省级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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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我省试行!这些工程可以不申办施工许可证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试行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通知》要求,各地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工程,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建筑市场主体5种情形将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明确,建筑市场主体在河北省建筑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受到行政处罚的;出借资质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围标串标,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失信名单自认定之日起,公布1年。《办法》同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的方式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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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地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住房供应、教师医生编制等保障机制。土地方面,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等等。
银保监会: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1月6日,在银保监会第278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张忠宁介绍了2021年1月至11月银行业保险业近期运行的基本情况。2021年11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4%,整体保持稳定。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满足,个人住房贷款中90%以上用于支持首贷房。对于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接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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