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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之声丨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

2022-01-06 17:57:35 点击 评论

节目回顾


今天上午,住在邢台·第1房产广播节目播出了“住建之声”栏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仙艳做客直播间,和广大听友介绍一下市区公租房申请的流程及申请注意事项等内容。  

更多节目内容,请收听以下节目实况录音:

1.6.mp3

以下内容根据节目录音整理:


一、前两天相关媒体发布了关于受理公租房日常轮候申请的通告,那么怎样申请公租房轮候呢?

      答:

根据《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4日起,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申请,有轮候意向的家庭可通过关注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轮候申请”,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年满65周岁(含)以上的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残疾证登记为一、二级)等特殊情况家庭可拨打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319-2252233)预约申请。

    已在集中轮候时报名的家庭,此次不用再次进行报名了。


二、市区目前有哪些公租房房源?

答: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8287套,均已分配入住,共涉及23个小区。其中信都区5765套,襄都区2522套。待有可配租房源时,再根据房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那么此次公租房轮候顺序公布后何时进行选房分配?

答:根据政策规定6个月为一个轮候期,此次轮候顺序将在6个月后进行公布,公布公租房轮候顺序后,当有可配租房源时,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可配租房源信息(房源位置、面积、户型等),同时公布选房方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轮候家庭按照轮候顺序依次选房。选房过程由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选房结果在市级媒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住建微信公众号及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持《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公租房后期管理单位签订《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四、日常轮候顺序也是根据分数排序吗?

答:是的,日常递补轮候实行常态化受理。有轮候意向的家庭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递补纳入轮候范围,按照评分排序。公租房轮候实行积分制,按照积分多少确定轮候顺序。每个家庭的基础分为60分。符合轮候办法规定的加分情况的按照评分标准核算评分。


五、根据公租房轮候申请通告,通过网上申请的家庭还要再次到窗口进行验证吗?

答:通过网络申请的家庭将信息提交成功即可,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勾选对应选项,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验证。但没有加分条件的家庭,就不必再到窗口进行验证。另外申请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不能重复报名。

六、关于日常轮候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答:轮候期间,轮候对象因个人原因,需暂停或退出轮候的,应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报,可保留并暂停变更其积分分值。轮候对象的家庭成员、婚姻、工作等影响轮候排序的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出轮候范围。因住房、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并退出轮候范围的家庭,如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应重新提交轮候申请,轮候顺序重新认定。前期轮候次数不再计入轮候积分,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时间按重新发放的住房保障资格证时间认定。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将自动退出轮候范围。

七、12月初市区公布了《邢台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对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为什么要重新调整租金标准呢?

答: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第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1〕68号)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租金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年度进行调整并公布”。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于2016年4月公布,已执行5年,为科学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需进行动态调整。


八、调整后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呢?

答:本次公布的《邢台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共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主城区住宅房屋区域等级划分、主城区住宅房屋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方式、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小房(地下室)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其它规定。根据2021年公布的住宅用地等级划分的区域,各区域住宅房屋平均租金评估结果为:一级地区域12.3元/㎡·月,二级地区域11.8元/㎡·月,三级地区域10.9元/㎡·月,四级地区域9.5元/㎡·月,五级地区域8.7元/㎡·月。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略低于同地段普通住宅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2〕第11号)相关规定),并考虑和原公租房租金标准的衔接,以及公租房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租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主城区各区域公租房平均租金标准按普通住宅房屋平均租金下浮20%执行,调整后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一级地区域9.8元/㎡·月,二级地区域9.4元/㎡·月,三级地区域8.7元/㎡·月,四级地区域7.6元/㎡·月,五级地区域7元/㎡·月。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小房(地下室)租金标准按照同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0%执行。
九、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是2022年1月1日执行,刚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如何过渡?答:本次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前已缴纳租金的,从此次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之日起按新标准核算租金,多退少补。为避免租赁合同频繁变动给承租家庭带来不便,可在下一个缴费周期核收。对未到下一缴费周期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退房时按新标准结清房屋租金。
十、在申请住房保障时,发现“邢台住房保障”APP已停止使用,新版“公租房”APP正式启用,新版‘公租房’APP有什么功能呢?要如何申请呢?答:我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升级后原“邢台住房保障”APP停止使用,新版“公租房”APP正式启用。申请家庭可通过“公租房”APP在线提交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资格年审、信息变更、查看申请进度等功能。除此之外我们正在加快补贴发放等其他特色功能的开发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有住房保障申请意向的家庭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公租房”APP,“公租房”APP的二维码已通过市住建局、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华为、苹果手机用户还可在手机应用市场里搜索“公租房”下载安装。安装成功后,进行注册登录,进入资格申请界面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身份证后即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明天节目预告

明天上午,住在邢台·第1房产广播节目将播出“房产说法”栏目,邢台房地产业协会政策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张杰民,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将做客直播间,和广大听友介绍一下购买商品房的流程,以及购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诸多法律问题。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明天上午准时收听节目,并通过“住在邢台·第1房产”公众号后台留言进行互动。也可以在节目期间,拨打直播间的电话2277118、2277119、227180。凡参与互动的听友均可以获得由鹊山国际康养小镇提供的射箭券一张。礼品领取电话:0319--2110114

节目播出时间: 明天上午9:05--9:55

收听频率:FM91.7/FM99.7、FM89.6/AM927、FM105.7、FM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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