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 地,拟收储面积共计92.4801 亩。邢台 市信都区南大郭镇函告我中心“该地 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 收储手续。
宗地一:位于泉北大街与文苑路 交叉口西南角,拟收储面积12.3465 亩 (详见附图一);

宗地二:位于学院路以南、文苑 路以西、茶棚沟以北、文兴路以东,拟 收储面积 80.1336 亩(详见附图二);

以上两宗土地范围内居民使用 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 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 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 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 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 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 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 地办事处,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 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 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 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 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 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 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 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 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 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文苑路
联 系 人:张雪岩
联系电话:0319-2608100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3年3月17日 起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023年3月17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信都区162万
信都区139万
信都区74万
信都区150万
襄都区72万
襄都区62万
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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