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新土告字〔2021〕2号
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 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查询被列 入黑名单的,通过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查询被列入黑标的,欠缴土 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 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 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2日到邢台市信都 区创业服务中心702室(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获取挂牌出 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2日向我中心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17时,申请人持邢台市信都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竞买。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 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4月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邢台青青家园支行 账 号:09041000000045 受理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室(邢台市泉 北西大街1001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信都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举行;各地块挂牌 时间均为: 2021年3月24日9时至2021年4月6日10时(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 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 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 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 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 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 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邢信储[2021]4、5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 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电话:0319- 3217892。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 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 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 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邢信储[2021]4、5 号地块按照“整体规 划、分期出让”的原则实施出让,该两宗土地周边整合地块整合到 位后,分别按照不低于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单价挂牌出让。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邢信储[2021]4、5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 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九)邢信储[2021]4、5 号地块应符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 作的通知》([2019]-6 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18]95 号)的 相关要求。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 1001号)
联系电话:0319-2299017
联 系 人:徐女士 贺女士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3月4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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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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