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中兴东大街与江东八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宗66.96亩(详见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已达到收储条件,为确保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开发区管委会已将土地补偿费补偿到位、土地产权清晰、四邻边界无纠纷,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土地使用权。
二、对上述范围内土地收储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此公告内容无异议。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赵京尧 2627192
三、本公告有效期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4日结束。
2021年3月16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信都区162万
信都区139万
信都区74万
信都区150万
襄都区72万
襄都区62万
襄都区面谈
襄都区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