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在提高贷款限额方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高限额提高至60万元;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二次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第一次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在降低首付比例方面,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30%。
在增加贷款年限方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以主借款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增加5年偿还期为限,且最长不得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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