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期建成交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月2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24年,全市计划建成棚改安置房3149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62套,发放租赁补贴2452户。
据了解,棚改安置房建成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单体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完工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视为建成。按照有关标准规范,高水平规划建设棚改安置房,合理选址布局,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抓好配套设施建设,棚改安置房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燃气、排水、供水、供热、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停车库(场)、充电桩等城市基础设施,与棚改安置房有效衔接。严格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精品工程。交付的棚改安置房按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优化棚改安置方式,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房作为筹集棚改安置房的重要渠道,统筹当地存量商品房源,引导鼓励征迁群众使用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缩短回迁安置周期。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按照进度安排,预计今年6月底前建成任务完成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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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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