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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元庄棚户区及文苑路土地

2024-03-29 18:27:39 来源:住在邢台丨第1房产 点击 评论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元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和文苑路与泉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主张土地权益事宜的通告

邢信土储告〔2024〕3号

我中心拟收储元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和文苑路与泉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元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位于规划富民路东侧、规划公园东街以西、金泉大街交北侧,占地面积77.3175亩(详见宗地图一:地块一67.56亩、地块二9.7575亩)。

微信截图_20240329182505.png

宗地二:文苑路与泉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位于文苑路西侧、泉南大街北侧,占地面积9.2596亩(详见宗地图二)。

微信截图_20240329182512.png

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分别函告我中心上述“土地已补偿到位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上述土地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拟收储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交到属地镇(办),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南大郭镇人民政府主张权利,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宗地图一: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马玉飞:0319-6755533

宗地图二: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张雪岩:0319-2608101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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