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自然告字〔2024〕14号
经广宗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三和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024〕1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 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 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 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资金证明。4、通 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xy.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 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 参加竞买。5、拍卖出让文件中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24〕17 号地块起始价为10255万元,增价幅度为贰拾万元(200000元)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17 时通过 E 招冀成拍卖平台(www.hbzpg. com)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河北CA认证)登录系 统,填报相关信息,由拍卖公司审核后,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24日17时,通过E招冀成拍卖 平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7时。经审核,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6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 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4年6月25日9时,在E招冀成拍卖平 台进行,该拍卖在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线上线下同步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 托拍卖代理机构承办。拍卖地块竞买人竞价必须通过E招冀成拍卖平台的“网上 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2、河北CA 驱动请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网络平台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3、请竞买人 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网络平台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 竞价。4、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 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 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 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5、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 可充抵出让价款。6、本次出让地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设计、管控、建设、移交等 内容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 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邢政办字〔2021〕51号)、《广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 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字〔2020〕84号)文件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并无偿移 交相关部门,具体配建内容以规划条件为准。 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 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号〔2019〕-6)、《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建联 〔2020〕20号)、《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宗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 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19〕11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 建筑产业发展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7、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拍卖具体要求和详细 内容以拍卖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本次拍卖 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永康城市花园2#楼3层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15028832775 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可直接与网络技术人员联系,E招冀 成拍卖平台(www.hbzpg.com)技术热线400-789-8055/8058。
2024年6月4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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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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