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根治欠薪工作总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到2022年春节前,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以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整治、重拳出击、严惩重罚,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全面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根本好转。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点整治内容
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资专用账户使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交运、水务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五、强化违法惩戒力度欠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顶格进行行政处罚(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欠薪行为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将涉及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欠薪的,一并列入。快速将“黑名单”信息推送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令其“一处欠薪、处处受限”。凡是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拒不提供施工合同、工资专用账户等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一经查实,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顶格下达行政处罚,并一律责令项目停工。
六、郑重承诺我局郑重承诺:在宁晋县内,我们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劳动者在宁晋境内任何用人单位被拖欠工资的,只要在法定查处时效以内,我们承诺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结。
七、投诉举报方式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宁晋县天宝街369号方大科技园B10-107室电话:0319-5809081 15613977081(只接收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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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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