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新土储告字〔2021〕4号
按照邢东新区工作安排,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拟收储振兴一路以东、泉北东大街以北、振兴二路以西、中南街以南围合区域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一、二均位于振兴一路以东、泉北东大街以北、振兴二路以西、中南街以南围合区域,面积共计141967.28平方米(合约212.95亩),其中,宗地一面积139073.82平方米(合约208.61亩),宗地二面积2893.46平方米(合约4.34亩),详见附图。以上两宗土地已达到收储出让条件,为确保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依法依规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以上两宗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邢东新区祝村镇政府已将土地补偿费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清晰、四邻边界无争议,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拟收储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二、对上述范围内土地收储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到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邢东新区祝村镇政府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此公告内容无异议。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李晓
0319-3880699
邢东新区祝村镇政府:刘浩
0319-6771289
三、本公告有效期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2月5日结束。
邢东新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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