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字[2011]8号)文件规定,经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四幅、出让一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15号
宗地面积: 32409.79㎡
宗地坐落: 建业路以西、北俎街以北
容积率:1.5-2.0
建筑密度(%):30-50
绿地率(%):≤20
土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年
保证金:338万元
起始价:338万元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69号
宗地面积: 56826㎡
宗地坐落: 兴达大街以南、信德路以西
容积率:1.5-2.5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20
土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年
保证金: 604万元
起始价:604万元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70号
宗地面积: 30277㎡
宗地坐落: 兴泰大街以北、信德路以西
容积率:1.5-2.0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20
土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年
保证金:320万元
起始价:320万元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71号
宗地面积: 12671㎡
宗地坐落: 静庵路以东、兴达大街以南
容积率:1.5-2.5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20
土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0年
保证金:643万元
起始价:643万元
宗地编号:邢开储[2020]72号
宗地面积: 23041㎡
宗地坐落: 融泰街以南、智慧路以西
容积率:1.5-2.0
建筑密度(%):30-60
绿地率(%):≤20
土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年
保证金:245万元
起始价:245万元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备注:1.本次挂牌地块应达到“标准地”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产出标准:项目亩均税收≥20万元/亩,亩均产值≥400万元/亩;(3)能耗标准: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4)环保标准:应满足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质量管控标准、行业准入标准。2.邢开储[2020]69号地块建筑物面积10728平方米,附着物面积7213平方米,价值743.5553万元;3.邢开储[2020]71号地块为挂牌出让,增价幅度为50万元,邢开储[2020]15号、69号、70号、72号地块为挂牌租赁,增价幅度为10万元。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
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www.credithebei.gov.cn/)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通过河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查询被列入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110室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7时0分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0年11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收款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0227440763
2.收款单位: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科技支行
账 号:880281201100000022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0年11月11日9时0分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租赁)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挂牌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邢开储[2020]69号地块带建筑物和附着物共同挂牌(建筑物挂牌面
积及价值仅作为本次参与竞买资格的依据,土地竞得者与建筑物所有人协商其他有关事宜),拟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须将建筑物价值足额缴纳至区收费管理局指定账户,并持建筑物资金缴纳证明(或有效认定意见)到我中心参加土地竞买,建筑物和附着物作为定值,土地使用权按程序竞买,通过竞地价不竞房价且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办法进行挂牌。
(五)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电话:0319-3636261。
(六)本次挂牌地块应符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6)及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补充明确装配式建筑配建比例的回函》(邢自然经开分函字[2020]118号)的相关要求。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挂牌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9)3636155九、相关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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