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存量房交易流转效率,该中心在推行存量房单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业务办理范围,自2023年8月3日起,正式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据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采取双预告登记模式,由存量房交易双方申办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抵押权人分别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待提存资金全部到位后,将预告登记转为正式登记,并注销原抵押登记。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双预告登记及注销原抵押登记均由公证机构代为办理。
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类型包括:
(一)原贷款类型为单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或银行;新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
(二)原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新贷款类型为单纯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或银行;
(三)原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新贷款类型为组合贷款,贷款机构为市管理中心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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