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豫让桥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面图局部变更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24)5号
豫让桥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襄都区人民政府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豫让桥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面局部变更的函》,为消除消防隐患、提高建筑品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地上总建筑面积及建筑风格的情况下,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进行优化变更:
一、C区楼栋调整
小区布局方式不变,建筑轮廓及层数优化调整,由17栋东低西高的15F~26F住宅调整为23栋南低北高的16F~26F,住宅取消原有底商,设置独立商业。
二、配套调整
配电用房移动至地面(地上配套增加1199.29㎡);幼儿园由原方案12(大)班+4班变为2个12(小)班,其中C区幼儿园建筑面积增加1709.32㎡,独立地块幼儿园建筑面积减少1030.64㎡;换热站建筑面积增加216.51㎡;其他物业经营、托老所、公厕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增加425.94㎡。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地下建筑面积调整
C区机动车停车位由2103减少至174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946个增加至3962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62100㎡减少为45500㎡,地下室面积由36415㎡减少为24000㎡。
四、E区商业地块调整
E区商业用地边界调整,用地面积减少,地下车库范围调整,调整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不变。
调整后,C区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减小、绿地率增加,幼儿园独立地块容积率不变,E区商业地块的容积率增加(满足规划调整意见不大于4.65要求),各区域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技术经济指标仍符合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7日
公示方式:
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
(http://info.xingtai.gov.cn/org1ist.jsp?orgCode=0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反馈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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