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文苑路以东、学院路以南地块(海棠云颂)项目
规划方案变更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文苑路以东、学院路以南地块(海棠云颂)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信都区人民政府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文苑路以东、学院路以南地块(海棠云颂)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相关问题的函》依据《解决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十二条措施》(城建〔2023〕1号)文件,结合市场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用地性质规划布局和建筑风格、色彩的情况下,申请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1、住宅楼层数、栋数及底商调整。将北侧部分高层住宅调整为小高层,总栋数增加4栋,并对住宅户型进行优化提升。取消原规划方案中沿学院路1#、2#、3#住宅楼底商,增加独栋商业。2.配套设施调整。增加319.24m2社区服务用房面积、增设471m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将配电室由地下调整至地上。3.未出让地块停车位配比调整。依据《解决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十二条措施》(城建〔2023]1号)文件,将未出让地块停车配比调整为0.8个/户。
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技术经济指标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要点的要求。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6日
公示方式: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http://info.xingtai.gov.cn/orglist.jsp?orgCode=0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反馈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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