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信都区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逗号山水)规划总平面变更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23〕115号
信都区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逗号山水)规划总平面相关利害关系人:
日前,信都区政府向我局提出《关于信都区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逗号山水)规划总平面变更申请》,依据《邢台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解决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城建【2023】1号),信都区政府结合市场需求,在不改变规划布局、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仍满足规划要点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对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B地块(逗号山水)规划总平面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住宅建筑调整
(1)住宅建筑轮廓微调:对1#、2#、3#、6#、7#、8#、9#、10#、11#、12#、15#、16#、17#住宅楼进行了户型优化及轮廓微调,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由217307.81平方米变更为219699.73平方米,增加2391.92平方米;容积率由2.84变更为2.87,增加0.03(≤2.89)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变。
(2)住宅建筑位置调整:4#住宅楼在不影响日照的前提下,南移2.4米,加大了与北侧热交换站之间的距离,减少了对住户的影响。
2、深化配套设施调整
S4#社区商业网点在深化使用功能后建筑面积由1030平方米变更为1205.44平方米,增加175.44平方米,配套设施停车位相应增加2辆,由应配40辆变更为应配42辆;配套商业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相应增加11辆,由应配68辆变更为应配79辆。
3、地下车库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地优化调整
对地下建筑轮廓进行了微调,地下总建筑面积由69491.17平方米变更为69357.76平方米,减少133.41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由44926.61平方米变更为44867.89平方米,减少58.7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由23405.02平方米变更为23330.33平方米,减少74.69平方米;地下车库住宅车位数由1397辆变更为1426辆,增加29辆。将非机动车停车场地02由660.70平方米变更为669.50平方米,增加8.8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839变更为2850辆,增加11辆。
该项目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290131.90平方米调整为292565.85平方米,增加2433.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220640.73平方米调整为223208.09平方米,增加2567.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69491.17平方米调整为69357.76平方米,减少133.41平方米。(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12日
公示方式:
1、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版(http://info.xingtai.gov.cn/orglist.jsp?orgCode=001001135)
2.项目现场
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层东厅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有效期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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