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北小汪城中村改造项目变更总平面图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北小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利害 关系人:
近日,邢台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北小汪城中村 改造项目总平面局部变更的申请》, 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建筑功能、 建筑风格及色彩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的前 提下对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兴达路与泉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的2层裙房商业进行独立设 置,增加S1#商业编号,建筑面积1460.25平方米。
2、A-12a#、A-12b#住宅楼南 侧增加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原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不变。
调整后地上建筑面积由 592240 平方米减少至591409平方米,减少8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由740740平方米减少至 739909 平方米,减少 831 平方米。 容积率由 2.2 减 少 至 2.197 (≤ 2.2), 建筑密度由 21.36% 减 少 至 21.22% (≤25%), 绿地率 35% 不 变,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主要内容 见附图)。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 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 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 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 2023年6月9日起),持有效身份证 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 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 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 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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