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指导,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全行业互动交流的平台。
近日,厦门、唐山、淮南等城市出台楼市新政,通过下调房贷利率、放松限购、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措施来刺激市场需求,来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厦门:首套房商贷利率下调至4.55%,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
近日,据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消息,厦门采取降低房贷利率、支持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重点如下:
(1)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可至4.55%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如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由上月的4.9%下降到目前4.55%。
(2)支持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3)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为适当减轻企业资金支付压力,厦门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间最长由9个月延长至1年;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商业银行保函替代一半的应留存预售监管资金,支持企业盘活资金。
(4)适度放松限购,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支持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
同时,为服务跨岛发展战略,支持稳定就业人群的自住需求,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无住房非户籍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
(5)支持多孩家庭住房需求
厦门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第三套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但二孩中有一人需要为未成年人;
非厦门市购房者或家庭持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社保证明,即可在岛外购买一套住房。
(二)唐山:取消商品房限购、限售,降低房贷利率
5月25日,据唐山发布消息,通过取消限购、限售,降低房贷利率,发放购房补贴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重点如下:
(1)取消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为满足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2)调整购房商业贷款政策
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
(3)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①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
②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③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④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4)发放人才购房补贴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
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三)淮南: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购买新房有契税补贴
5月26日,淮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如下: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切实落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
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适当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2)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40万元。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购买商品房给予契税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
附:近期各地稳楼市政策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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