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临资规〔2023〕010号
临城县第46号地块(旧梁村煤矿片区改造)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河北易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因设计单位提交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错误,为推进项目建设,理顺后续手续办理,对县城第46号地块(旧梁村煤矿片区改造)项目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进行更正并对内部布局进行局部调整(详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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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车库面积更正。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12523.98平方米变更为12791.32平方米。该项目二期第二次变更的地下车库外范围线不变,车库内部建筑范围及局部功能做相应调整,增加工具间及配套用房面积267.34平方米。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由12523.98平方米变为12791.32平方米,共增加267.34平方米。总车位数320个不变,其中两层机械车位由44个调整为56个,增加两层机械车位12个(停车24个),普通车位由150个变为126个。
2.为推进项目建设,理顺后续手续办理,对该项目一期、二期总平面图指标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后,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6146.05平方米调整为1345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3006.95平方米调整为312.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由4614.04平方米调整为1919.59平方米。地上停车位不变,地下停车位由98个变更为0个。
二期总建筑面积由48583.94平方米调整为51278.3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变,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9784.37平方米调整为12478.8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由14538.31平方米调整为17232.76平方米。地上停车位不变,地下停车位由222个变更为320个。
调整后,一期、二期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仍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3日公示方式:
1、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2、项目现场3、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您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您对该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您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7191683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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