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邢台万和中心项目(住宅地块)3#住宅楼屋顶增加消防水箱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技字〔2023〕40号
邢台万和中心项目(住宅地块)3#住宅楼屋顶增加消防水箱的相关利害关系人:
该项目由于不满足消防验收标准,近日,邢台市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邢台万和中心项目(住宅地块)3#住宅楼屋顶增加消防水箱申请》,申请在3#住宅楼楼顶增加消防水箱间,建筑面积43.02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变更后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相关指标的要求,日照分析与原分析结论一致。




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自2023年3月24日起),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电话:2261056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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