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表扬河北省202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冀保协〔2023〕03号
各会员单位: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近年来,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与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为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支撑,同时激励各会员单位争先创优,推动我省住房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表扬河北省2022年度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与河北省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者与劳动者,包括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方主体的工作人员(已与各方主体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热爱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2、其参与的安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必须坐落在河北省行政范围内,并在近三年中未出现过因个人原因直接导致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3、认真学习,勤于钻研,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在深化改革,增强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节能减排、精细化管理、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行业、集体利益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6、在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征集和企业重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7、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群众,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追求高标准、零差错,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8、参与省级或市级保障房建设年度规划的人员;
9、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
三、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4月10日-5月15日
四、活动流程
1、报名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须提交一份电子报名表、一份纸质报名表。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主要业绩材料要内容真实、文字精练。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协会邮箱:hbzhufang@163.com ;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协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296号盛安大厦503室,省住房保障协会(收)。
2、审核
报名截止后,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
活动结束后,活动结果将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河北省住房保障协会官网(www.hebeizhufang.org.cn)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协会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511024
河北省住房保障协会
2023年4月10日
信都区97万
襄都区66万
信都区162万
信都区139万
信都区74万
信都区150万
襄都区72万
襄都区62万
襄都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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