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旭阳学府总平面图及三期工程S-12#商业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变更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邢自然经开分技公字〔2023〕56号
旭阳学府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日,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 提交了《旭阳学府总平面图及三期工程S-12#商 业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申请》。由于设计单 位失误,将S-12#楼配套公建和商业范围表达有 误,为理顺后期手续办理,拟对该项目规划总平 面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一、规划总平面图 变更内容将原有S-12#楼功能由配套公建调 整为配套公建及商业,同时对建筑轮廓进行调 整,详见附图。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内容
1、名称变更。将S-12#商业楼变更为S-12#楼。
2、放线图变更。结合规划总平面变更,对放 线图坐标位置进行调整。
3、内部建设规模变更。S-12#楼总体建筑面 积不变,内部原商业建筑 286.80m2 ,调整为商业 166.80m2 ,配套公建 (治安联防站和消防控制 室)120.00m2 。
上述变更后,建筑面积及外立面形式均未发 生改变,均满足规划相关要求 (以上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图)
三、其它内容按照原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和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变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7日-2023年08月06 日
公示方式:
1、项目所在地现场
2、邢台经济开发区公示栏
3、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 (http://www.xtkfq.gov.cn/ index.html)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 第五十条规定,相关利 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 起 10 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 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 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 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 弃上述权利。
反馈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 1888号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126室。
反馈电话:0319-3636031
特此告知。
附图.旭阳学府总平面图及三期工程S-12#商业楼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公示图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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